miyili80 发表于 2013-7-2 11:00:31

团队大于个人

        马云判断员工的优劣也以团队精神作为标准。他说:“有业绩却没有合作精神属于‘野狗’,应被坚决开除。老好人却没有业绩的属于‘小白兔’,会被逐步淘汰。有业绩也有团队精神的属于‘猎犬’,这才是公司所最需要的。”

       从阿里巴巴的核心价值观到马云对团队的重视可以看出:对于阿里巴巴,团队重要于个人,员工普遍崇尚共享共担的团队精神,反对个人英雄主义。一个员工无论多么优秀,一旦他影响到团队的合作,损害团队声誉,就必须被开除,即使高层领导也不例外。

      卫哲的离开正好说明了阿里巴巴团队大于个人的理念。卫哲对阿里巴巴来讲,是一名功臣。

      当初卫哲离开百安居加盟阿里巴巴时,说过:“我找不到离开百安居的理由,但我找到了加入阿里巴巴的理由。”他的这一言论让很多业内人士记忆犹新。

      卫哲十分敬业,他的邮箱向所有的客户开放。只要不在国际航班上,他都会亲自处理客户和员工给他的邮件。某资深IT人士说,卫哲是他所认识的,最好的职业经理人之一。

       因为阿里巴巴欺诈事件,对阿里巴巴的发展功不可没的卫哲引咎辞职了。卫哲的离开无疑是阿里巴巴的一大损失,可能也是它永远的痛。但是,马云并没有挽留他,而是“挥泪斩马稷”,同意了他的辞呈。

       这么做是为什么呢?因为阿里巴巴欺诈事件有损团队的声誉,卫哲作为B2B的领导者,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在团队利益的面前,只有卫哲的辞职才能挽回团队的信誉。

      卫哲深知团队是阿里巴巴的生命线、核心价值观,任何个人都不被容许凌驾于团队之上。为了维护团队的声誉,他毅然辞职了。而卫哲的辞职,不仅反映了阿里巴巴对团队的重视,还体现了卫哲的团队精神。

      马云之所以同意卫哲的辞职正是基于他对公司团队声誉的维护。因为在团队和个人两者,马云选择了前者。他的选择表明了团队远远大于个人。

zongme763 发表于 2013-7-25 20:04:40

马云所说的三大类员工,‘野狗’、‘小白兔’、‘猎犬’。都知道‘猎犬’最好的,但那有那么多猎犬供公司使用哦,所以当下很多公司对没有合作精神的‘野狗’也包容了。

jiujia984 发表于 2013-9-26 16:19:36

个人的利益在集体利益面前是渺小的,维护集体利益是必须的。

anmaol285 发表于 2013-10-10 13:21:53

个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,就成了团队的力量,团队的力量远远大于个人的力量,想要成功,就必须把团队放在首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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